大学毕业之后,我一个人留在北京打拼,很少回家。那一年冬天,身体虚弱的母亲病了,要住院手术,我不得不回去照料。父亲在我12岁时就去世了,是母亲用微薄的工资把我们姐弟俩抚养成人,为了不让在读大学的弟弟分心,我决定留下一段时间,乌鸦反哺。
两个月后,母亲的病情逐渐好转,我也松了一口气。小城里可以游玩的地方太少,无聊时我就在阳台上侍弄仙人掌。我喜欢这种沙漠植物,它有刺、耐活、有韧性,看起来不好看,开出的花却是天下最美的。
然而,养花种草之余,我还是觉得闷。于是,征得母亲的同意,我帮她雇了一个小保姆,自己则出去找工作,倒不是缺钱花,只是想让自己紧张起来,闲散的生活让我发慌。
报纸上的一则招聘广告引起了我的兴趣,他们需要一个销售经理,我想试试这个职位。
我走进总经理办公室,老板正夹着一支雪茄烟,毫无表情地看着我。我作了自我介绍,他点点头,又问了我几个问题,这些问题对我来说并不难,我尽可能简短地把我的意思陈述清楚。他若有所思地看着我的履历表,抽着雪茄。终于他抽完了那支雪茄烟,我等着他说什么,当他把烟雾吐干净后,却淡淡地对我挥挥手:“你可以走了,回去等通知。”
这是一个傲慢的男人,手里有点钱,有钱也不至于这样啊!京城里有钱的男人多得是,可我遇到的,还没有谁如此居高临下,傲慢不恭。我在心里嘀咕着,感觉极不舒服。
几天后,我接到他们的录取通知,心里一阵窃喜。我倒要看看那个面无表情的傲慢男人,怎样对待他每天低头不见抬头见的下属。一向要强的我,喜欢挑战,而且,这一回是在自己的家乡,正好想领教领教家乡的职场男人,有怎样的气魄与胸襟,和红颜下属一起工作,又有怎样的浪漫柔情!
上班第一天,我一副标准的职业女性打扮,早早地来到公司。谁知,林达已经在办公室里了,还是抽着雪茄,目无表情。
“来啦?”
“来了。”
简短的对话后,是僵蚕般的静默。按常规,他应该带我去销售部,向大家介绍一下。没想到,他兀自抽完最后一口烟,指指门外:“销售部在左手第三间,他们都在,你直接过去吧!”说罢,低头去看报表,似乎我并不存在。
我心里那个气呀,暗暗骂着“乡巴佬”。我在心里发誓,一定要干出成绩来,让他看看本小姐在北京混了几年,可不是白吃干饭的!
由于公司刚成立不久,销售方面几乎一片空白。我先把各项业务之间的关系梳理好,制定了详细的规章制度。很快,业务就开展得顺风顺水,半个月之后,我已经给公司接下了几笔不小的订单。
不过,我从不愿主动找林达汇报工作。开会,也是到得晚,走得早,一派拿你的钱给你认真干活的雇工姿态。而林达,似乎雪茄是他的第二生命,每时每刻都在抽,团团烟雾缭绕着他的脸,让人觉得神圣无比,我一见他那样子就不舒服。不错,作为公司总经理,是有至高无上的权威,可也用不着老端着架子,多累呀。坦率地说,我不喜欢他。
看到他的笑容,是我成功地搞了一次产品推介会之后,公司接到一笔大订单。当我把订单拿到他面前时,他眼睛闪了一下,笑了。原来他笑起来特好看,生动、率真,因为笑,整个人一下子亲切俊朗起来。他站起身,把订单放在桌子上面仔细地看。而后,点上一支雪茄,惬意地靠在椅背上,歪着头,好奇地看着我,询问我在北京的情况。
很快,我就觉察到了林达对我的好感,不,不仅仅是上司对能力突出下属的欣赏。那是一种什么呢?撕开傲慢的外表,他的热情反而更加强烈。
此后,每天早上我都会接到他的电话,让我去他的办公室汇报工作。偶尔他会提建议,大多都只是点点头,说“很好”,然后我起身离开。我心知肚明,这是借口,他想见我。
我暗暗打量这个原先我并不喜欢的男人。他并不英俊,也不潇洒,一口掺着家乡口音的普通话,按他的年纪,孩子也应该上初中了吧?
公司见了效益,林达的热情似乎也日益高涨起来,脸上时常带着微笑。他开始以各种借口请大家吃饭。每次他都把身边的座位留给我,帮我夹菜。有时玩得晚了,他还会亲自开车送我回家。女同事都羡慕我,个别对老总想入非非却得不到呼应的女孩,嫉妒的目光恨不得把我吃了。
对于这一切,我心里相当清醒。我是职业女性,不美丽不漂亮,惟一值得骄傲的地方就是还算聪明,能够把工作和生活截然分开,凭着过去的经验,我告诫自己最好离他远一些。
疯狂在荒凉雨夜
如果不是那个新招来的女员工,我和林达朦胧而神秘的关系会持续更长一段时间。
现在回想起来,我还是怀念与他有肌肤之亲以前的状态。谁也不揭穿,他主动,我被动,甚至是故意装傻。然而,记不清是哪一天,在我和林达四目相对的时候,我的心猛地缩紧了,这种缩紧的兴奋只在初恋时才有过。
这种感觉很危险,我开始避免和他单独相处。但另一方面,我又深深沉醉在这种既危险又美妙的氛围中。我喜欢倾听他说话的声音,欣赏他打网球的身姿,他抽烟的样子,他动人的笑,回味着,像一个初涉爱河的小女孩。为了报答,我每日加班到深夜乐此不疲,我的工作效率也直线上升。
那个新招来的女业务员不仅漂亮,而且妖媚。面试的时候,林达坚持要录用她,他犯了天下男人的通病,被她迷惑了。果然,她除了浓妆艳抹,频频换时装外,整日无所事事,销售业绩平平。在一次部门例会上,我提醒她要抓紧时间提高营销技能,不能老是这样。谁知,例会一结束,她便哭哭啼啼去找林达。
她究竟告了我什么黑状,我不得而知。林达让我过去时,却见她小鸟依人般偎在他的身旁。林达当着她的面,严厉地批评我以后对待下属要注意方式。没等他说完,我就愤怒地丢下一句“你把她当二奶供着吧!”就冲出了出去,一路狂奔,跑回家大哭了一场,内心失望到了极点。
在领完第二个月工资后,我写了一份书面报告,详细陈述了公司的现状和未来的设想,在报告第一页,附有我的辞职申请。
我走进林达的办公室,把报告递给他。那是一个闷热的午后,一场暴雨即将来临。屋里很暗,林达背着光,几乎埋在阴影里。他抽着雪茄,一言不发。
我又一次地哭了。
他长长地叹了口气,问我离开前能不能和他吃一顿饭。
我有种预感,这个晚上将要发生什么。可我还是答应了林达的邀请。在一家高档酒店,林达点了最贵的菜,虽然只有我们两个人,可是很隆重。我们说了很多话,喝光了一整瓶五粮液。
我站起来,朝他伸出手,说今天晚上很高兴,谢谢他的款待。他没有和我握手,看着我,说:“还要走吗?”我点点头。他伸出手,抓住了我的肩膀,猝不及防地,他向我吻了过来。
似乎顺理成章,那件事还是发生了。
他送我回家,一路上我直视前方。我把窗户摇开,让带着泥土味的风灌进来。就在一个小时前,一场暴雨光临了这座城市,我倾听着城市的声音,在晚上,城市有一种荒凉的美。
他把车停在路边的偏僻处,我们又肆无忌惮地吻了起来。
“你这个傻丫头,今天,我终于把你的面具剥下来了!”他阴谋得逞地坏笑着,不停地在我脸上、胸前狂吻,我也疯狂地吻他的胸、他的耳垂、他散发着雪茄味道的双唇,决绝地,狠巴巴,仿佛明天就是世界末日。
情凭谁来定错对
第二天醒来的时候,已是早上8点,也不用去上班了,我懒懒散散地走到阳台上,看见仙人掌在阳光下开出了一朵鲜艳的红花,像一团正在燃烧的火焰。突然间,我就想起了林达。
这时,我看到林达的车子停在楼下,过了一会儿,我的手机响了,是他打来的。我没有接,我不想见他,我想一个人安静地呆着。
10点,门铃响了,我打开门,是林达。他哀求地看着我,一看到他,我的防线倾刻间土崩瓦解。
“去上班吧!”仿佛鬼使神差,就一句话,我竟义无反顾地跟着他下了楼。
很快我就明白,留下来是多么愚蠢的一件事。
公司里的运作按部就班,一切都和以前一样,但一切又不一样。我们,都伪装得很好。开会时,林达威严的目光扫过每一个人,经过我的瞬间,和看别人没什么不同。我则做出毕恭毕敬的样子,唯命是从。我爱这个男人,却不得不这样,这种感觉很奇特,有些受不了。
我们私下里疯狂宣泄着内心的渴望。我和他可以说是天作之合,假如他没有妻子,假如我想留在家乡,这个现实,我明白,他更清楚;如果说我们两个人在一起征战商场,会像老虎添了翅膀,蛟龙扑进了大海,前途无量。忘了谁曾经说过:女人总是把爱情与婚姻绑在一起,强烈的归宿感让她们不择手段。
激情泛滥之后,我在一种神奇力量的操纵下,开始逼他选择。
可是,我却大大受挫了。我抓住一切机会和林达在一起,要和他公开,他却总是提醒我,要小心,免得被人发现。为了避嫌,即使我向他汇报工作,他也要叫上另外一个人在场。可我做不到,我想见他,却一次次被拒绝了。而且,他以前从不露面的妻子也经常来公司,公司的餐会上,他更是偕妻带子,体贴地给妻子夹菜,给儿子拿饮料,俨然一个好丈夫、好父亲。
那是一个什么样的妻子啊,又老又丑、村气十足,还有那双手,暴着青筋,十指骨节突出,以前一定干过粗活。
我瞧不起他,这样的糟糠妻,还留着干什么?从头再来的快意和风光旖旎的前程,难道他不向往?真不懂他究竟作何想。
可我能感觉到,他在逐渐冷落我、拒绝我,想让我从他的生活里退出,这种进退两难的处境让我很痛苦。
有一天晚上,我回公司拿东西,看到林达的办公室还亮着灯,我走进去,他抬起头。
我没说话,默默地注视着他,这个让我神魂颠倒的男人,把我折磨得寝食难安的男人,为什么,就成不了我的丈夫?
“为什么不见我?”我问他。
“怕我控制不了,那样对谁也没好处。”
我绕过桌子,那一刻我很想摸摸他的脸,最近,他明显地瘦了。我走到一半就停住了,他显得很紧张,看起来可怜兮兮的,我又走回来,坐在对面的椅子上。
他一度和我很亲密,我看着他,与其说我爱这个男人,不如说我们之间曾经存在过的那种水乳交融的关系让我着迷。
他说他不忍,他从一个贫困的家庭走到现在,妻子是他最坚强的后盾,他不能失了良心。他又讲到了理智、责任。我们之间的对话渐渐变成了关于人生的讨论。等我最后告辞的时候,我的理智竟然战胜了感情,我原本激荡的柔情在他的理智面前渐渐熄灭。
“对不起……虽然在心底,我刻骨铭心地爱你!”
他在我背后说道。这是林达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。
“明天——我不会再来了。”
我转过身,痴痴地、最后地看了他一眼。想哭,却紧紧地咬住了嘴唇,我不想失掉最后的风度。
回到家,我用被子蒙住头,痛痛快快地哭了一夜。
严酷的现实,又一次对我说“不”。当我想继续拥有一个男人的热情时,他却不能成全我,事情并不像我期望的那样。那种失落,很像小时候想要一条花裙子却没有得到,或许会终生耿耿于怀,是心底永远的痛,一回忆起来就黯然神伤。
就这样,我又在家呆了一个多月。母亲的身体已基本康复了,北京的朋友打电话,建议我回去。正好我也想换个新的环境。我给林达留下一封信,便准备回北京。
我想,有些事情的发生与结束是不能互为因果的。倘若我不走,可能还有另外一种选择,可那是泥沼,他不忍,我不甘。苦苦挣扎的结果,是割爱,还是放手,何必要纠缠到相互连记忆也不想留的地步呢?
离开的那个晚上,妈妈房间的仙人掌已经结了一个大大的花苞,我看着仙人掌,心里想着林达,他长得并不好看,可我一样喜欢他。我拎着行李,朝火车站走去。
就在列车开动的一刹那,我看见了他,远远地,就在站台一个廊柱的后面。一个人,悄悄地,静静地,眼神幽然。我鼻子一酸……
火车开动了,我不停地朝着他挥手,车厢里正传出羽泉的歌:海在不远处唱歌/沙漠就有了颜色/仙人掌开出花朵/城市有了耳朵……